7月25日快讯: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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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月23日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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