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快讯:8月1日起,辅助生殖部分项目纳入河北医保

导读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10%。同时,“宫腔镜辅助操作”“腹腔镜辅助操作”用于取卵术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基金支付“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时,限门诊使用,且每人每项目终身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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