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泉县公安局3月25日通报,3月23日凌晨4时许,该县江南社区南滨大道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接警后,石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阳(男,32岁,喜河镇中心村二组居民,无业人员),并组织伤员救治工作。经初步调查,3月23日凌晨4时许,朱某阳与沈某(男,35岁,城关镇城西城镇社区一组居民,无业人员)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撕扯,期间朱某阳持刀将沈某致伤。
目前,伤者已无大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3月26日快讯:陕西石泉警方通报男子持刀将他人致伤: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撕扯,真的急需帮助,求回复!

石泉县公安局3月25日通报,3月23日凌晨4时许,该县江南社区南滨大道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接警后,石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阳(男,32岁,喜河镇中心村二组居民,无业人员),并组织伤员救治工作。经初步调查,3月23日凌晨4时许,朱某阳与沈某(男,35岁,城关镇城西城镇社区一组居民,无业人员)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撕扯,期间朱某阳持刀将沈某致伤。
目前,伤者已无大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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