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快讯:三部门:卫生应急队伍队员数量最低要求提升至60人

导读 据卫健委网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卫健委网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今日(3月22日)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是我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骨干力量,2010年制定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和规范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国家和区域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类别、人员需要增加,队伍职责需要细化,队伍管理需要完善。为此,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具体有以下特点:

一是完善全国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都要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实战化训练演练,注重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队伍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效率。

三是要求卫生应急队伍要加强医防协同,完善医防协同机制。

四是完善队伍管理。队伍类别在原有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的基础上增加了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中医应急医疗类,同时对各类队伍能力最低标准作出规定;新增队伍参加巡诊、向公众普及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等相关要求;将队员数量最低要求从30人提升至60人;要求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接到指令后2小时内完成各项准备;明确队员执行任务期间保障的相关要求;新增国家卫生应急队员誓言。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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