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航远洋2月1日公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此前拟与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简称“芜湖船厂”)签订四份船舶的建造合同及补充协议。2023年12月...
国航远洋2月1日公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此前拟与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简称“芜湖船厂”)签订四份船舶的建造合同及补充协议。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海运(香港)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公司与芜湖船厂签署了四份《89000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
2月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海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国电香港公司”)与芜湖船厂签署《<89000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公司有权在约定时间内对芜湖船厂宣布后续六艘选择船是否生效并建造。
选择船建造数量,两艘+两艘+两艘(船体号分别为:W2314W2314W2314W2314W2314W231410)。
选择船生效时间为《89000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合同编号:WHZCC-SHC89K-001;船体号W23141)生效后五个月内,国电香港公司有权对芜湖船厂宣布船体号W2314W23146的两艘选择船是否生效并建造,之后每隔三个月,宣布后续两艘选择船是否生效并建造。
如果国电香港公司宣布选择船生效当天船用钢板或船用主机或船用辅机的价格及汇率,相较于《89000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合同编号:WHZCC-SHC89K-001;船体号W23141)生效当天的价格,价格波动在±3%(含3%)以内,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果价格波动超过±3%,超过部分由香港国电公司承担或芜湖船厂从合同价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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