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ST天沃12月2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
*ST天沃12月2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规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依据规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二项:对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经查明,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就天沃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王佐、司文培、俞铮庆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就上述违法行为,林钢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就上述违法行为,司文培、俞铮庆、王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上述违法行为,林钢、王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就上述违法行为,易晓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真义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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