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定勇被执行死刑!那么张定勇到底犯了什么罪?他为什么被判处死刑呢?笔者搜索了裁判文书网,但是依然没有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来源: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关规定,以下几类案件,裁判文书网可以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而张定勇被判处死刑,其到底涉嫌什么罪?目前不得而知。不公开裁判文书的原因是到底是涉嫌国家秘密还是涉嫌未成年人呢?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是死刑只犯罪及其恶劣的被告人适用。
而该条新闻上热搜的留言更是意思。有的网友说:期盼唐山烧烤店打人罪犯伏法。而还有网友说的更直接:什么时候看到唐山烧烤案主犯陈什么的人执行死刑。
从众多的留言中,我们看到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看到了大家对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期盼。
法院的通报字数不多,我们可以学到如下的法律知识。
死刑并非判了就可以执行,而是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这是对人类生命的尊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执行命令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予以签发,因此罪犯张定勇的死刑应当由周强院长予以签发。
执行死刑也需要检察院进行监督,则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
《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执行死刑,是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律的过程,执行中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犯人送上路,必须受检察院的监督。
执行死刑的监督方式,是以派员到现场监督的方式。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受到了保护。人之将死,但是伤心的是他们的亲人,因此让罪犯的亲人见最后一面是临终前的人性关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罪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